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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文谏言:光伏产业可以软着陆 “531新政”幅度过大得不偿失

曹宇 索比光伏网 2020-11-19

在6月6日光伏企业家进京与能源局恳谈后,能源局发文回应企业诉求:抓紧发布第七批补贴目录、推动市场化交易试点、落实配额制。


有舆论认为这已经取得了巨大进展,但笔者不同意这个观点。

个人分析抓紧第七批补贴目录发放,很可能是能源局与财政部达成了“默契”:控制总量,欠补早发放。同时光伏市场化交易刚刚进行试点,配额制也没有成型的时候,就过早把新政出台,说明真正政策制定者的迫不及待和主管部门新能源司对此都有些猝不及防。


三历危机,有话要讲


2008年-2009年金融危机,2011年-2013年行业寒冬,笔者都是亲历者,现在是第三次。

 

第一次危机,由国外硅料企业结束暴利时代结束。

 

第二次危机由德国等国为追赶光伏成本下降过快下调补贴所致,以中国出台光伏标杆电价,大力发展新能源结束。中国开启平价上网时代,促进光伏发电成本进一步下降结束,迄今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实现平价上网,许多国家的电价比中国还低。

 

许多人包括政府官员总认为“洗牌”是好事。但实际上,从来都不是危难兴邦,能兴邦的,只有邓小平、习近平等几代领导人都强调的“实干兴邦”。



2008年,即使没有金融危机,新增的多晶硅产能也会在一段时间将硅料价格拉回到理性。2011年,盲目的降低补贴额度使得光伏产业触底,在人人挣扎求活的两年,没有企业还因为追求暴利而不肯真的将成本降下去,任何行业发展,都要遵循客观规律。

 

而且,此前两次光伏危机,市场都在国外,我们作为最大的光伏制造国,没办法要求对方考虑我们中国光伏企业的诉求。而从2013年能源局出台上网标杆电价起,我就觉得光伏人终于像犹太人回到以色列一样,辗转多年,终于有了自己的“国度”。


作为一个光伏人,笔者一直心存感激。而且必须说,这五年来,两届能源局对于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非常大,从出台的文件数量就可见一斑。


同时笔者也要指出,几乎全部光伏人,对于光伏电价下调都是支持的。但对于规模控制幅度过大,对于户用领域也完全叫停,从规模、指标、补贴额度三管齐下,对光伏行业造成极大冲击。


这可以说是光伏产业的第三次危机,但这次,笔者暂时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关键:以现有技术而言,许多环节成本探底,短期看不到大幅下降空间。与此同时,我们在全球许多国家已经实现了平价上网,光伏电站整个开发、管理的生态反而成了制约平价上网的桎梏。


根据习近平主席在巴黎气候大会的介绍与承诺: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球总量的24%,新增装机占全球增量的42%,是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同时,习近平主席还指出,发达国家还应该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友好型技术,帮助其发展绿色经济。实际上,我们的光伏产品已经远销到欧美发达国家,还帮助印度、东南亚、非洲等无电、少电地区人民解决了供电问题。


作为光伏人,笔者与有荣焉,同时也看到目前我们离2030年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所以当前下调补贴是可行的,但大幅削减规模并不可取。


同时,笔者也认为,各级政府部门在学习习近平主席讲话精神之时,不仅应该认真研究如何实现承诺,更要全面的了解这一个目标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来说并非唾手可得,而是需要我们全体的漫长艰苦的努力。

 

近年光伏技术与成本下降进展飞速,现在正处于良性发展阶段,是完全可能在2020年软着陆实现平价上网的。


补贴带来的误解


外界经常说光伏是靠补贴生存的行业,但实际上,可以换个角度看,5毛、6毛、7毛就是光伏的发电价格。

 


国家对于火电每年的补贴直接计算到电费中,核电价格4毛3,燃气发电7毛5,都在依赖国家补贴,而且短期内看不到像光伏这样摆脱补贴的可能性,所以也请给光伏行业再多一点时间,按照既定的2020年发展目标前进。

 

或许,如火电、燃气发电一般,换个名目,是否就不会带来如此之多的误解。


一本简单的账


一场行业危机一年至两年的时间消化,而如果按正常的市场发展,2年内光伏产业即使在中国也能实现平价上网,那么为什么要这么急切地要做到平价上网?

 

两年能够省下多少呢?价格下调是行业正常调控,无论是否存在“531新政”都会下调,所以影响的只是相对2017年减少的20GW。

 

但今年本来行业预期规模就是40GW,所以实际上减少的只有10GW。这10GW每年按平均1300小时,二类地区6毛钱/千瓦时光伏电价,脱硫电价3毛8/千瓦时计算,130亿*(0.60-38)=28.6亿。算上明年的10GW,28.6亿*(2+1)=85.8亿元。

 

这就是光伏新政省下来的钱。

 

但是对产业伤害有多大?

 

参见此前Solarbe索比光伏网报道,政策出台第一天,新能源产业500亿市值蒸发(光伏257.95亿+风电78.77亿+新能源车137.23亿 市值蒸发超全行业利润总和),截至目前整个新能源与储能产业蒸发过千亿。

 

同时巨大的产能压力下,我们在海外市场将丧失话语权,很可能任人宰割,四处受到阻击。

 

而对于其它产业的波及说明了一件事:通过“531新政”,新能源产业已经对政府发展新能源的决心提出了质疑,同时也侧面说明在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的形势下,政府部门很可能暂时顾不上继续发展清洁能源与环保等产业。

 

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历年光伏行业技术快速发展,并不是行业寒冬,大家说的“苦练内功”时期,苦练内功只是从边角抠成本,真正降本增效,还是要靠研发投入。


笔者也当然也相信中国光伏能够活下去,但方今之时,正当创新进取,而非“仅免刑焉”。西方政府也同样会常常做出一些超出实际行动的方向,企业不可完全依据政府口号或者目标行事。如1997年美国和1998年德国分别出台了“百万屋顶计划”和“十万屋顶计划”,但由于只喊口号不投入,20年后的美国似乎也没有达到百万屋顶的目标。德国则真的将目标落到了实处,截止2004年底,德国安装了10万个光伏屋顶。所以光伏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该国政府的信誉,并随时调整信誉评级。



尤其是目前国内约有8万户的光伏家用系统等待安装,现在带来的不确定性已经逐渐引发纠纷。


大众媒体包括产业在内,都有人在用“阵痛”自我催眠,认为阵痛过去后会更加健康。但这几年,能源局通过竞价、逐步削减补贴已经做得很好了,为什么还要莫名其妙的补这一刀?对于没有困难制造困难带来的“阵痛”,实在是不敢苟同它的作用。

 

笔者不想用什么不好的字眼评判,但这次出台政策的主管部门确实考虑欠妥。

 

能源局自2009年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对新能源产业发展了解也已经比较透彻,参见《谁来保护能源局》一文,笔者有理由相信这次新政制定他们并非主导。

 

那么,这次,到底是谁在主政?

 

我们也非常气愤地面、户用市场的不规范、投机甚至存在欺诈行为,但不代表我们就应“任性”一刀斩。


光伏补贴:不能以一个错误掩另一个错误


2015年,笔者针对光伏补贴拖欠问题写了《失踪的300亿》,在分析后发现,按照当初设计的收费(当时是1.5分,后来调制1.9分)标准,如果足额收缴,每年大概有600亿的额度,足够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


但实际上,每年有20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不上来。其中的大头是自备电厂和大客户直购电不缴纳可再生能源附加,而在制定政策之时是没有将这些问题考虑进去的,造成了现在的缺口。

 

而就在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文开始追讨自备电厂历年来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包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据估算,如果能够将自备电厂历年来欠缴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全部追缴,预计可获得资金近千亿。


《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

 

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承担并足额缴纳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燃煤、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型自备电厂),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2016年起欠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的,应于2018年底前缴清。



这本来是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解决错误的开始,但这次新政却掉过头,转而对光伏产业打压。这是试图用另外一个错误来解决原来的错误,极为不智。


政府要尊重规则,同时坚持公平和正义,真正的改革需要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勇气,而不是像水一样流向“低处”。在这里引用联想柳传志的一段话:“商人,在中国应该有重要的地位。在改革开放30年之中,企业家或者商人确实起到了“三个代表”,第一个代表,代表生产方被代表的作用,党代表了我们,我们也确实做到了这个,这应该是社会的地位。但是,在社会地位,有时候让我们深感荣耀,有的时候觉得是不是有这个地位,仍然有怀疑。企业家首先还是很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特别是党和政府的承认,是用法律的形式来保证和完成的。”



光伏行业利润率有多少?


我们来分析下真实的光伏各环节利润。

 

首先是光伏电站投资机构。以最具代表性的光伏投资民企协鑫新能源发布的财报为例,截止2017年底,协鑫新能源装机量6GW,营业收入40.27亿元,净利润7.64亿元,净利率19%。

 

但光伏电站是重资产行业,除了折旧和还本付息,其它费用很少,所以其实要看的是另外一个关键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净资产。6GW电站平均按7元/瓦计算,总投资约420亿元,即使全部有金融支持,也需要筹措不低于120亿资金。所以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得出约为6.4%。

 

而江山控股截止2017年底拥有1819.3MW光伏电站,2017年营业收入12.78,净利润1.19亿元,净利率9.31%。

 


算上欠补带来的资金压力,千亿“死水”没办法流动,光伏投资企业的经营压力可想而知。


对比下我们的存款和大额理财产品,也是按本金乘以收益,腾讯旗下的微众银行目前5年期收益4.875,浙商银行推出加息政策后,五年以上利率可达5.1%,而光伏电站要进行复杂的融资、选址、建设、维护,并承担风险以及欠补的问题,收益其实偏低。一般实体产业的ROE超过10%才会吸引投资者涌入这个领域,光伏之前吸引外界投资者就是看中了政策环境的稳定和政府作出的承诺。


硅料与硅片环节,保利协鑫公布2017年收入238亿元(同比增长8%),归母净利润19亿元(同比下降8.2%)。净利率约8%。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保利协鑫的研发支出增长了288%,超过1.5亿美元,在黑硅PERC和金刚线切割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结合近几日发布的电子级多晶硅料量产并出口海外,侧面说明光伏产业各项技术飞速进步。

 

至于隆基股份,2017年的明星企业,盈利35.65亿元,算是一个个例。隆基股份几乎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光伏行业单多晶的局面。同时率先在国内实现了金刚线切割,成本大幅下降,这与我们国家提倡的“从改革红利到创新红利”理念不谋而合。

 

同样从是单晶硅片的中环股份2017年年报显示,营业收入96.4亿元,净利润5.85亿元,净利率6%,这家从事光伏三十年的长跑企业,最能代表业内原料真实盈利水平。

 

而光伏组件环节的利润率已经在之前的文章中写过了,参见行业出货量第一的晶科能源,2017年264.7亿的销售额,净利润只有1.417亿,不足0.54%。

 

而协鑫集成2017年营收145亿元,净利润2385万元,净利率仅为0.16%,其它天合、晶澳、阿特斯等一线企业净利率也普遍下降至微利水平。而之所以拿这两家举例,是因为这两家的业务最“干净”,几乎只有电池组件制造,而不涉及电站投资,最能反映制造业的真实利润。尤其是协鑫张家港的“黑灯工厂”,是全光伏产业首条工业4.0智造生产线,但由于组件环节整体利润率低下,先进的技术并没有得到市场的尊重。

 

协鑫集成“黑灯工厂”


这么低的净利率是哪个产业?慈善业?为什么这么低利润率的产业却被冠以“贪婪”的帽子?

 

建议这次也参与联合发文的财政部不能只关注税收,对于企业的实际利润低下等问题视而不见。


中国光伏应保持良性竞争而非过度竞争


在最后,笔者想说,推动光伏产业良性竞争很有必要,但过度竞争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尤其是光伏这样一个中国无论从规模还是从技术都站在制高点的产业。

 

我们的光伏电站,从规模到技术都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去年Solarbe索比光伏我与哈工大一起举办了第九届国际光伏性能建模和监测研讨会(PVPMC,9th),有多名国外专家和研究机构参与,一位来到威海会议现场的专家激动的说,原来以为我们在技术上领先中国,但我来了才发现,中国已经超过我们很多了。这就是规模与应用带来的胜利。在西部,通过光伏产业,我们的戈壁滩变成牧场,也在研究光伏与水电结合变成更稳定的清洁能源形式。

 

我们的光伏逆变器技术以阳光电源、华为、上能等企业为代表,以阳光电源为例,每半年就有一次大的产品全线升级,这个周期在国外的企业中是两年。而华为则用组串式逆变器,在中国成功推出了针对山地等复杂地形的解决方案和智能电站管理系统。

 

至于光伏组件产业,我们有天合、晶科、协鑫、隆基、阿特斯、晶澳、英利、尚德、东方日升等等,占据全球第一的位置已经快10年时间,从技术到产能都无人能够抗争。这也是为什么德国企业Solarworld之流要从德国转移到对中国产业更加心存芥蒂的美国去推行双反的主要原因。

 

在十九大的纪念邮票上,光伏与高铁都登上了“光荣榜”,这里笔者也想谈谈高铁的例子。

 


南车北车合并之时,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向时代周报直言,此次南北车合并就是为了垄断,特别是技术上的垄断。他说,中国的高铁技术如今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合并之后,就不会再造成技术上的流失。王梦恕说,之所以合并南北车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今后两车之间的海外竞争就不存在了,“之前南北车的海外竞争有很大一部分精力用在了拉关系,跑门路上,互相打压价格,以后不会再有这些问题了。”

 

那么我们推动行业过度竞争后,甚至降低市场规模迫使企业去海外过度竞争后,带来的会是什么?

 

成稿之时,看到6月8日下午五家光伏行业协会与能源局领导进行了深度交流,向能源局领导汇报了行业情况,能源局领导认真听取了行业组织的意见,表态他们正在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不变,并在近期采取有效的行动。


这让笔者感到了一丝安慰。

 

行业协会提出了六点建议:


1、理解此次出台文件的目的是适应光伏行业发展实际,促进我国光伏行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表示和能源局一样,降低补贴强度,尽快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是全体光伏从业者的共同愿望;

 

2、希望相关部门尽快通过官方渠道证实,已取得2017年普通地面光伏电站指标的项目仍执行原有的“630”政策;

 

3、对5月31日前已经签署协议和开工建设的分布式项目要给予一定的考虑;

 

4、户用光伏涉及到千家万户,发展规模又不大,希望有更好的措施;

 

5、强调可以用补贴总量控制或分梯度降补贴的方式缓解补贴不足的问题。在控制光伏发展规模的同时,财政应适当调增基金规模,适应发展需要。

 

6、督促电网继续对分布式光伏补贴进行垫付,未经国家能源局同意,不轻易改变。


在这里,笔者也想补充一条,随着光伏零部件环节不断降本增效,光伏本身在发电成本里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在未来肯定会遇到“瓶颈”,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在海外许多国家做到平价上网而国内没有办法的主要原因。在将来,希望在光伏产业进一步成熟的同时,也能够降低相应的行政、土地成本,并在电网建设能源互联网时多考虑一些对新能源的支持。

 

毕竟,发展清洁能源是全社会都因此受益的事情,不应只是光伏人在战斗。


来源:索比光伏网

责任编辑:晓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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